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完善教育救助体系,提升教育救助水平,切实解决好城乡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经院领导同意,决定在我院开展2007年“爱心一日捐”活动。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营造慈善公益、爱心互助、乐善好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广大教师献爱心、捐善款提供平台和机会;认真贯彻“汇关爱,助杏坛,济贫困,树重教风尚,建和谐教育”的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募集更多救助资金,为更多需要救助的困难学生提供帮助,为构建和谐教育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07年3月
(二)活动范围:我院全体教职工。
(三)捐赠标准:教职工原则上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个人月工资总额,包括各类津贴、奖金和福利等,除以22个工作日,离退休教职工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四)捐赠方式:本次捐款不收现金,由财务处从4月份工资中扣除,活动截止日期定于2007年3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捐赠,做出表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捐赠动员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通过媒体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布。
工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