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工会(妇委会)成立于1987年,设立组织宣传部、文体生活部、女工部(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建立有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现有二级基层工会组织18个,教职工入会率达100%。
学校工会(妇委会)自成立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在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和全校教职工的支持参与下,紧紧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切实履行工会“参与、建设、维护、教育”四项职能,做好教工集体福利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关心教职工物质与文化生活,维护教工合法权益,配合学校党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努力做好教职工信赖的知心人、贴心人、娘家人。2021年荣获“直属高校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光荣称号。
同时,学校工会是山东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教代会常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教代会职责,落实教代会职权,解决教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发全校教职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和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教代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学校工会(妇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和保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主线不动摇,尽心竭力做好工会工作,不断提升工会工作内涵建设和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现代化高水平艺术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工会与妇委会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