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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2013-04-15 00:00  

各位代表:

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3年4月中旬召开。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进一步发挥提案在推进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现就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教代会正式代表有向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提案是通过教代会推进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提案征集工作是开好教代会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二)提案要围绕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问题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建言献策。

(三)提案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四)提案应由学校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提出,填写《山东艺术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表》并亲笔签名后提出,其中1名为提案人,至少2名为附议人。

提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与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的;

2、属党团事务、党派和团体内部问题的;

3、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

4、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以及反映单位之间纠纷的;

5、内容空泛、无具体建议的;

6、超出学校管理权限的;

7、其他不宜立案的情形。

(六)对于符合要求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确定为正式提案予以立案,立案提案经承办部门办理后通过校工会向提案人答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可作为意见或建议处理。

(七)各代表团的提案数量应不少于2份。

二、提案的质量标准

(一)精心选题。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选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调研。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努力在求实、求深、求精上下功夫,避免出现即兴之作

(三)分析准确。要力求语言简洁,言之有物,有理有据,判断正确,切忌笼统、空泛。

(四)建议具体。提案涉及的问题,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措施,力求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五)撰写规范。要按照统一格式撰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提交前要认真校对,避免错字、漏字。

三、提案的基本格式

(一)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

(二)标题: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的问题,标题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三)提案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案由和分析,二是建议和措施。案由和分析阐述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建议或措施是提案的核心部分,即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办法。

四、提案的提出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即日起开始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各位代表可从工会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打印《教代会提案征集表》,提案人、附议人亲笔签名后,交各代表团团长。各代表团统一于2013年4月15日上午下班前送交工会办公室,同时将提案的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86423615

联 系 人:余梦

电子信箱:gh@sdca.edu.cn

附件:山东艺术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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