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院集资利息已发放完毕。其中,第一次华夏银行集资按年息10%计算;第三次齐鲁银行集资按年息10%计算;第四次齐鲁银行集资按年息8%计算;以上三次利息均截至2014年1月31日。此外,招商银行房款转集资已补发一个月利息,第二次齐鲁银行集资将补发一个月利息。除个别销户以外,利息均已发放到原利息卡上,请注意查收。另,原华夏银行本金仍未领取的,请于清明节放假之后凭身份证尽快到财务处领取。
联系人:吕然
联系电话:86423699
工 会
财务处
2014年4月3日
版权所有:山东艺术学院工会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编:250300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