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校党委、行政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帮扶对象具体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济南市最低保障线为月人均510元);二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月人均收入不高于1020元),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三是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帮扶对象数额:今年省教育工会给我校帮扶对象名额为6人。
2、分工会认真调查摸清底数,依据困难情况确定帮扶人员和帮扶标准。
3、要严格依照填表说明和表间逻辑关系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格》,要求帮扶人员,一人一档,没有建档的不予帮扶救助。
5、经校领导审批和报省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备案,按规定发放帮扶救助金。
各分工会要仔细查看填表说明,下载《困暖教职工档案表格》,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填写表格,按时间要求上报。
联系人:余梦 联系电话: 86423615,1379316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