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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2016-11-14 14:01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号)、《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鲁会办〔201656号)和《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为精准识别困难教职工,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档立卡,全面掌握我校困难教职工困难状况,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探求解困办法,落实帮扶措施,达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目的,为今年将要开展的“送温暖”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各党总支要认真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明确标准和范围。各党总支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我校困难教职工标准,准确界定解困脱困对象。重点帮扶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相关要求参照我校2016年春节元旦帮扶相关条件和标准。

(二)摸底调查。对困难教职工进行全面、深入地摸底调查,掌握困难教职工实际情况,拟确定帮扶教职工。

(三)对象公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困难教职工申请,确定拟建档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建档立卡。确定帮扶责任人,帮助困难教职工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由困难教职工签字确认。

(五)校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表》进行审核,并报省教育工会。

四、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困难教职工建档立卡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送温暖”活动、帮扶就困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抓实、抓严。

今年,省教育工会将根据省总的要求,按照“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开展“送温暖”活动,帮扶困难教职工。请各单位务必于1125日前,将《困难职工档案表》电子版及教职工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报校工会,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 梦;联系电话:0531-86423615

电子邮箱:yumeng7099@163.com

 

                                                   校工会

                                20161112

 

 

 

 

附件【困难职工档案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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