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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校园杯”教职工篮球比赛的通知及规程
2017-03-24 15:14  

  

一、时间安排:20174月上旬至5月中旬

地 点:文东校区篮球场、长清校区运动场。

二、参赛单位及运动员参赛条件:

以党总支为单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总支在职职工(含山东艺术学院签订的人才代理人员)、工会会员。国际交流学院教师单独组队参加。其他外聘代课教师、研究生、本科生不得代替教师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本队比赛成绩。

三、竞赛办法:

比赛分两个阶段:

男 队:第一阶段循环赛;第二阶段 交叉淘汰;

女 队:考虑到女教工实际情况,今年女篮执行:半场三对三赛制。

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裁判长:杨 磊。13864125886

裁判员:聘请公共课教学部体育教研室教师

四、参赛报名规定:

各党总支限报男女各1队,每部门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联络员1人(联络员在上报名单时,务必写清电话,微信号,以便裁判长建群,及时通知比赛情况),男队运动员10人、女队运动员8人。机关总支、后勤总支、离退休总支可根据情况可联合组成男、女各2个队。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328日止,逾期未报名的单位将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86423615。联系人:余梦。邮箱:yumeng7099@163.com

五、名次与奖励

男女各队按名次给予奖励,凡参加比赛的各队队员均有纪念品。

六、本规程解释权归院工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山东艺术学院第十一届.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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